2021-06-16 15:12:12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霍尔果斯人民政府网
为做好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和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制度有效衔接,统筹考虑自治区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教师公开招聘等工作情况,特组织开展霍尔果斯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补充认定工作,现将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持有霍尔果斯市居住证者,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且在霍尔果斯市连续居住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或在岗教师,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申请认定。
(三)凡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面试未通过者,不在此次补充认定范围。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考试要求
1.受疫情影响,未参加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新疆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或在岗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毕业学科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一致的可直接认定。不一致或在校期间成绩中没有教学实习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且成绩合格。
2.参加2021年4月自治区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但未能报名或未能参加当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者,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可进行认定。
3.受疫情影响,在2021年上半年参加普通话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能及时取得普通话证书影响报名的人员,如其他条件符合,可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认定。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收费要求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发改收费〔2011〕1024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关于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收费注册的函》(伊州教人发〔2011〕29号)精神,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员需缴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90元,其中报名费10元,测试费180元(现场确认时收取,不支持微信和支付宝支付)。
三、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认定流程及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2021年6月17日-6月21日。
2.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
3.确认点选择:霍尔果斯市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在网上进行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霍尔果斯市教育局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22日。
2.现场确认地点:霍尔果斯市教育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我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户籍地为霍尔果斯市的人员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须出示正规的居住证,村社区证明无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或在岗教师,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申请认定。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系统比对未通过的,提供“学信网”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4)2021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系统比对未通过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考试证明。
①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复印时间及经办人签字齐全。
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自治区2021年4月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7)无犯罪记录证明。
对于在本地无法核查情况的,由申请人自行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犯罪记录审查贯穿于资格认定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认定资格。
4.现场确认要求:本人进行确认,材料齐全规范(不支持现场复印)。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1.测试对象:现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员。
2.测试时间:2021年6月29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测试形式:采取网络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网络试讲及答辩,时间15分钟,其中答辩时间3分钟。测试前由考生自备3节与申请资格对应学段、学科的课题教案,测试时由评委在3节中任意抽取一节授课,评委同时根据网络试讲情况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提问。
4.其他事宜:网络面试登陆,面试设备、环境准备及相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地点:霍尔果斯市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2021年6月3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体检要求:空腹,携带身份证和准备1张1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现金支付,自备零钱)。
(五)认定结果查询
1.查询时间:2021年7月中旬。
2.查询方式: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信息。
(六)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
1.发证时间:2021年7月下旬。
2.发证地点及要求:霍尔果斯市教育局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参加测试和体检,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凡考生提供的材料一律以官网查询结果及相关单位复核结果为准,核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以上时间若有变动,教育局工作人员将提前3日电话通知申请认定人员。若有疑问,请及时与霍尔果斯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马凤莲 15886978409
霍尔果斯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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